最高法院发布新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增加了“虚拟币交易”,这是虚拟货币首次正式入刑!
随着加密技术的兴起,区块链、虚拟货币、NFT的迅速发展,原有的非法集资相关法律已经无法涵盖司法新实践和犯罪新形式。
上周,最高法院发布新的非法集资刑事司法解释,增加了“虚拟币交易”,这是虚拟货币首次正式入刑,并从今天2022年3月1日起生效!
新的《2022解释》中,具体涉及到虚拟货币的内容有:
修改后的《2022解释》,将第二条第八款修改为了“以网络借贷、投资入股、虚拟币交易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也就是说,如果项目方是以虚拟币为中转方式来吸收资金,则构成非法集资类的犯罪。
虚拟货币入刑的加入,也是对史上最严的监管文件——2021年9月24日十部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在非法集资类犯罪中的一大落地措施。
具体哪些业务模式会面临风险?
1.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打着区块链的名义,进行ICO、IEO、IXO、IMO等各种代币发行融资模式,会被算作非法集资。
元宇宙中的数字资产的发行、NFT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这个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法规结合其发行的机制、过程而具体判断。毕竟现在市场上缺少可借鉴的广泛适用的成功合规模式。
而虚拟币交易也并不是直接等于非法集资。以下是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缺一不可: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网络、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信息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这次修改的司法解释,对依法惩治那些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元宇宙”等名义兴起的杀猪盘、传销盘提供了有利的依据。很多人分析称,盘古社区的这次收割跑路,就是因为最新的司法解释要出台。
在币圈遇到那些割韭菜跑路的、诈骗的......非法集资项目还是很多的,而且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据成都链安安全舆情监控数据显示,2月发生诈骗跑路、加密骗局等较典型安全事件超20起,损失超20亿。这次把虚拟货币添加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于个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之后币圈玩家就可以利用最新的司法解释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在币圈,诈骗跑路、加密骗局方面的相关案件还会增多,大家还需多多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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